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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对“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营运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或来电的方式提出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矿井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城县芹池镇北宜村;
建设规模:规模120万t/a;
根据山西省煤炭企业重组整合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42号文,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属于兼并重组批准的保留矿井,由原阳城县竹林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阳城油坊头煤业有限公司整合而成,整合后生产规模900kt/a,井田面积9.2582km2,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877),批准开采3#、15#煤层。
2011年1月,晋城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900k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2011年3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512号文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2013年7月,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3]923号“关于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900k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
2013年11月5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3]1538号“关于山西高平科兴南阳煤业有限公司等两座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同意将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为120万吨/年。
2014年2月9日本矿委托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3#煤层)矿井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14年7月编制完成了《山西阳城阳泰集团竹林山煤业有限公司120万t/a(3#煤层)矿井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2014年10月2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4〕1190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二、环保设施验收结论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最终明确以下问题: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了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各项环保设施基本建设完成,符合验收条件和要求。
我矿各项环保设施均已经建成,并可正常运行,备验收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